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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標準由1個月調增為2個月,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標準由1個月調增為2個月,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為增進國保被保險人生育給付權益,落實照顧生育婦女,並基於社會保險之衡平性,國民年金法第32條之1修正條文已在104年12月16日經總統公布;自104年12月18日(含當日)起,國保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給付標準由1個月提高為2個月,如符合請領資格,將可一次領取2個月生育給付,以現行國保月投保金額18,282元計算,可請領到36,564元,若是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育給付73,128元,以此類推。另於同條文中增列辦理分期或延期繳納保險費及利息並請領生育給付者,已繳納金額不得低於給付總額之半數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民年金簡介

「國民年金」的基本概念

「國民年金」是我國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

「國民年金」給付項目

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102年1月1日起適用費率表

國民年金業務簡報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試算